越南将对价值低于40美元的快递进口商品征收增值税

自2月18日起,通过快递寄送的价值100万越南盾(约合40美元)以下的进口货物的增值税(VAT)豁免将正式停止。

副总理 Ho Duc Phoc于 1 月 3 日签署了第 01/2025 号决定,正式废除了 2010 年的一项决定,该决定此前对价值低于 100 万越南盾的快递进口商品免税。

进行此项调整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确保进口商品和国内产品之间的公平竞争。此前,低价值进口商品免征增值税,而类似的国内生产产品仍需缴纳增值税。这种差异造成了巨大的价格差异,给国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 (SME) 带来了挑战。

取消增值税豁免预计将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使当地制造商能够更有效地竞争。它还旨在鼓励消费者支持本地生产的商品,促进国内生产和消费。

此前于2010年11月30日发布的第78/2010/QĐ-TTg号决定免除了价值100万越南盾以下的快递进口货物的进口税和增值税。当时,海关申报系统采用手动操作,这项豁免有助于简化行政程序,减少海关处理时间,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低价值进口的文书工作。

然而,随着全球和越南电子商务的快速增长,这一豁免已经过时。据估计,每天有多达 500 万件小额包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从中国运往越南。此类货运的规模和频率凸显了制定更公平税收政策的必要性。

过去几年,越南已实现海关程序现代化,在港口、仓库和物流中心部署了越南海港海关自动化管理系统。该系统大大简化了海关流程,减少了拥堵,加快了货物通关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