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法院驳回前总理因贪污被判入狱并要求软禁的请求

马来西亚一家法院周三驳回了前总理Najib Razak的请求,要求他以软禁的方式服完腐败罪的剩余刑期。

Najib在四月份的申请中表示,他有明确信息表明,当时的国王Sultan Abdullah Sultan Ahmad Shah发布了一项附加命令,允许他以软禁的方式服完刑期。Najib声称,这项附加命令是在Sultan Abdullah主持的 1 月 29 日赦免委员会会议上发布的,该会议还将他的 12 年监禁刑期减半,并大幅降低了罚款。

Najib的律师Mohamed Shafee Abdullah表示,高等法院周三裁定政府“没有法律义务”核实是否存在此类命令,这令人失望。他说他们将提起上诉。

“法院表示没有法律义务,但从道德角度来看,政府应该回答,”Shafee在法院大楼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Najib在申请中指责赦免委员会、内政部长、总检察长和其他四人“恶意”隐瞒苏丹的命令。 Sultan Abdullah来自Najib的家乡彭亨州。1 月 30 日,在马来西亚独特的轮流君主制下,他结束了五年的统治。新国王于 1 月 31 日就职。

内政部长Saifuddin Nasution Ismail 表示,他不知道有这样的命令,因为他不是赦免委员会的成员。Najib申请中提到的其他人没有发表任何公开评论。

Shafee表示,Najib的申请不是基于传闻,而是有附录的“数字证据”,因为贸易部长Zafrul Aziz在Sultan Abdullah的指示下用手机拍了快照。他说,政府的沉默也暗示有这样的附加命令。

“有一点很清楚,没有任何一个人或任何政府机构说过这个附录不存在。如果不存在,就说出来。……如果政府敢明确表示没有附录,我们都可以回家睡觉了,”他说。

70 岁的Najib在被赦免委员会减刑之前服刑不到两年。他的刑期将于 2028 年 8 月 23 日结束。他被指控并被判犯有与数十亿美元掠夺国家基金 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 有关的腐败案。

赦免委员会没有给出任何决定的理由,也没有被要求解释。但此举引发了公众的强烈抗议,他们质疑为什么Najib似乎比其他囚犯享有特殊特权。

代表 20,000 多名律师的马来西亚律师公会提交了一份申请,质疑赦免委员会的决定,称该决定是非法、违宪和无效的。律师协会表示,这一判决是对Najib其他正在进行的刑事案件的嘲讽。律师协会的上诉听证会于本周开始。

Najib在 2009 年上任后不久设立了 1MDB 发展基金。调查人员称,至少有 45 亿美元从该基金中被盗,并被Najib的同伙通过美国和其他国家层层银行账户洗白,资助好莱坞电影和奢侈购物,包括酒店、豪华游艇、艺术品和珠宝。超过 7 亿美元进入了Najib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