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拟将至少10%利润作为现金分红回报股东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Great Wall Motor Co., 2333.HK)表示,计划将全年可分配利润的至少10%作为现金分红分配给股东。

这家中国汽车生产商在其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披露了这一最低股息目标,该公司拟通过这一规划提振公司长期发展。

长城汽车周五表示,与此同时,公司连续任何三个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支配利润的30%。

长城汽车表示,实际现金分红比率将取决于公司业务状况以及资本需求等因素。

例如,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该公司还表示,股息分配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