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要求资源出口商将所有收益留在国内一年

印尼首席经济部长周二表示,印尼将要求自然资源出口商将所有收益在境内持有至少一年,此举可能使该国外汇储备每年增加 900 亿美元并支持本币。

部长 Airlangga Hartarto 表示,从 3 月 1 日起,新要求将适用于每一份运输单据价值至少 25 万美元的出口商品。

根据现行规定,煤炭、棕榈油和镍产品等自然资源的出口商只需将 30% 的收益在国内金融体系中保留三个月。

经济事务协调部办公室表示,新要求每年可能使印尼的外汇储备增加 900 亿美元。截至 12 月底,该国的外汇储备为 1557 亿美元。

“兑换成印尼盾可以增加美元供应。而且,如果央行不通过利率或美元销售进行过度干预,这可以降低印尼盾的波动性,”Airlangga 说道。

本月,印尼盾兑美元汇率创下 7 月以来的最低水平。

Airlangga 告诉记者,如果将所得款项兑换成印尼盾,可用于商业运营,同时鼓励出口商将美元兑换成印尼盾,或者如果不愿意兑换,可以向银行借款。

出口收入保留规则自 2023 年首次推出以来一直备受争议,一些银行家和分析师称赞其增加了美元流动性,但也受到一些出口商的批评,他们表示需要支付账单。

为了减轻出口商的痛苦,央行一直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定期存款工具。

Airlangga 表示,根据新措施,此类定期存款的资本收益不会被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