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地区贸易萎靡不振

世贸组织协议是一项多边贸易安排 (MTA),并非一项已签署的协议。尼泊尔通过谈判程序实施该协议已有约 15 年。在获得世贸组织成员身份的同时,尼泊尔在包括农产品在内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TRIPS协议以及立法和司法承诺等方面做出了承诺。这些承诺(包括立法和裁决承诺)仍未兑现。

世贸组织安排的一些贸易机会包括市场准入机会的保障、统一的边境规则、通过取消配额实现的公平贸易机会、可预测的贸易环境、反对不公平贸易行为以及获得争端解决机构的渠道。

世贸组织安排的一些负面影响包括市场准入限制和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市场准入限制包括对穷国的关税壁垒以及各国商品价格的持续下跌,而负面影响包括自由进口对国内产业的威胁、政府收入损失、中小企业特权的侵蚀、农民的播种权(专利问题)、由于生产率低下导致的粮食安全下降等。

2006 年开始实施的南亚自由贸易协定 (SAFTA) 规定到 2015 年将关税降低 0% 至 5%。然而,尽管尼泊尔已将敏感产品清单中的敏感产品数量从 1,295 种减少到约 1,000 种,但 SAFTA 的全面实施并未真正实现,甚至连 SAFTA 敏感产品清单中的可出口产品都没有。2006 年后,南亚地区各国降低了关税,以促进南亚地区内部贸易,目前仍低于 5%。由于 SAFTA 条款下的商品进口尚未开始,收入补偿机制也尚未实施,因此很难评估整体影响。

然而,降低非敏感产品的关税仍然相当困难。

交通网络薄弱、港口难以进入、原产地规则难以实施、贸易便利化措施不足、南盟国家内 TBT-SPS 规定和文件不统一,都降低了 SAFTA 的影响。

我们正在实现更大的市场准入、优惠市场准入设施和交通运输,包括过境准入。尼泊尔与南盟成员国(印度除外)的贸易目前微不足道。

除了 SAFTA,还有印度-斯里兰卡自由贸易协定/FTA(1998 年)和巴基斯坦-斯里兰卡自由贸易协定(2002 年),以促进双边贸易。尼泊尔已与孟加拉国、印度、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等南亚国家签订了双边贸易协定,这些协定对于实施 SAFTA 条款至关重要。

通过在南亚国家内实施双边贸易协定,可以减少供应方限制、缺乏基础设施、缺乏标准实验室、缺乏训练有素的人力资源和协调。双边协议有助于增加南盟地区的贸易量,目前贸易量仍然很低,这表明这些协议的实施状况不佳。

南亚自由贸易协定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不切实际的规定也是造成区域贸易和合作形势严峻的原因。这要求将南亚自由贸易协定与南亚区域投资和贸易协定 (SARITA) 结合起来。

印度和巴基斯坦可能是南亚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延迟的最好例子。南亚地区各个国家与美国和其他富裕国家的关系可以解释南亚自由贸易协定实施的现状。

在此背景下,南亚地区的贸易自由化将降低价值链和供应链中产品的成本,直接使南盟地区国家的消费者受益。

政策制定者只考虑了与贸易相关的消费者福利的某些方面,南亚自由贸易协定的全面实施仍遥遥无期。

目前,南亚区域内贸易额仅占该地区各国贸易总额的 4.8%。

为了促进区域内贸易和经济合作,最优先考虑的是政治家、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对话,以及民间社会的信任建立举措。